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非常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亲自过问这项工作。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都召开了专门会议,层层进行了部署,刚才,迪凡同志就如何做好这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我完全同意,在这里再强调几点:
一、要统一认识,明确意义。从中央的决策来看,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是加强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要求,由于村级组织无活动场地,造成党员难组织、学习难集中、活动难开展,已成为影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由中央和省里、市里拿出专项资金直接支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多年来是第一次,充分说明中央和省委、市委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从我县的现实情况来看,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客观需要,我县是农业大县,目前绝大部分行政村无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任务艰巨,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级工作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必须抓住机遇,解决村级活动场所问题,以阵地建设促进基层组织建设。从当前基层组织建设的实践看,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是推进我县“党的建设提高年”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新农村建设能不能顺利推进,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基层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的发挥,取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组织建设出生产力,而且是最大的生产力,我们开展“党的建设提高年”活动,就是要以加强组织建设为保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各项建设事业全面发展,一定要把村级组织活动建设作为加强党的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抓紧抓好。
二、要科学安排,合理定位。科学合理的安排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具体工作中,在规划上要着眼全局,现在,第一、二批要建设的村都已经定了下来,都是按照上级要求,综合各方面情况反复研究选定的,具体怎么建?一定要从全局考虑,统筹安排,要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服从村庄整体规划的前提下,高标准搞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设。在选址上要方便群众,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级各个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工作及其他活动的主要阵地,也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公益性服务的重要场所,选址应尽量在人口集中,交通方便的地方,以便于群众办事,真正达到服务群众的目的。在规模上要量力而行,为了搞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从中央到县各级都安排了经费,县里投入资金达170多万,但具体到一个村,除去办公用品配套经费,建设资金只有4万,一定要有艰苦奋斗的精神,花小钱办大事。为了解决经费不足,村本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发动民营企业家及社会其他各界人士捐助等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也可按照《湖南省村内一事一议筹劳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党员、村民义务投工投劳,但在资金筹措过程中,不得增加乡村债务,更不能搞摊派压任务,增加农民负担,把民心工程搞成民怨工程。
三、要规范管理,保证质量。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建设标准,要严格执行招投标、项目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地推进。要严格项目招投标管理,建设项目历来就是敏感问题,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是是财政投资的公共建设,公益事业,群众关注,一定要严格按要求、按制度办事,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合适的群众满意的投标方式,阳光操作,严禁任何人打招呼,循私情。要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各村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要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质量监督管理,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实力,信誉较好的施工单位承担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要强化责任,精心组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涉及面广,一定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使之真正成为“精品工程”、“群众满意工程”。要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委、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和指导,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有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党委书记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抓,每一个建设点都要有党政班子成员具体联系指导。要形成工作合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是一项全县性的工作县直部门单位要积极参与配合搞好这项工作,组织、发改和财政、建设等牵头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规划、国土资源、林业、水利、税务、审计、房产等部门要大力支持,提供服务,在整个建设过程中,除必需的办证工本费外,免收其他一切费用,简化手续,尽最大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关部门尤其是建设扶贫村、选派一支书村有建设任务的,要全力支持,帮助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要加强督促检查,为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逐级建立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强化工程验收制度,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各个环节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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