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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作者: 发表日期:2008-11-12 11:14:48 【字号 】】【关闭


双峰县公选领导小组
中共双峰县委组织部
关于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党委):
        为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县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一批乡科级领导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人数
        这次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的职位共5个,每个职位选拔1名。具体职位名单如下:
     (一)团县委副书记1名;
     (二)县科技局副局长1名(非中共党员);
     (三)县经济工作局副局长1名(非中共党员);
     (四)县建设局副局长1名(非中共党员);
     (五)县民政局副局长1名(非中共党员)。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是我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国家干部(含乡科级干部)。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如下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1、报考团县委副书记职位的应是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考其他职位的应是非中共党员。
       2、报考团县委副书记职位的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06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报考其他职位的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200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含大学专科)。
      4、身体健康。
      5、符合报考职位特定的条件和资格(见附件1《双峰县2008年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近5年的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有计划外生育行为的;
      4、因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报考的。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拔工作分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和研究提出人选方案、讨论决定和办理任职手续等5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县公选领导小组向各县直单位和乡镇发出关于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的通知,在县电视台和双峰网(www.ldsf.com.cn)、双峰党建网(www.sfdj.com.cn)发布公选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17日至11月18日。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者在本单位或乡镇组织人事(政工)室领取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双峰县2008年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组织人事(政工)室初审后,报党组(党委)签署意见,再统一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组报名。在报名时,应交验报考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并提供报考者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免冠寸照3张,每人收取报名费300元。
报考者可以查询各职位的报名情况,可以在报名截止前调整报考职位。
      2、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委统战部、县人事局、县计划生育局等单位参与,对报考者是否具备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
        各职位准予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5:1,否则该职位不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和资格的其他职位。
       (三)统一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公共科目考试相关要求命题,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方式为闭卷。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对象。每个职位根据面试人选与选拔人数5:1的比例要求分别划定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入围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100分,由考官组负责评分。
     (四)组织考察和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1、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在面试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入围人选。每个职位根据考察人选与选拔人数3:1的比例要求划定入围考察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面试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县公选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看相关资料、专项调查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成绩由民主测评和考察组评价两项组成,满分100分(其中民主测评50分、考察组评价50分)。
      2、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笔试、面试、考察三项成绩按4:3:3的比例折算成考察对象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考察成绩*30%)。根据总成绩,县委组织部和县公选领导小组差额提出每个职位的建议人选(每个职位提出建议人选2名,其中差额1名)。
    (五)讨论决定和办理任职手续
县委组织部和县公选领导小组将建议人选提请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县委常委会通过与拟任人选面谈等方式了解拟任人选在综合素质方面与拟任职务的匹配程度,再从每个职位的2名拟任人选中差额票决产生1名人选。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县委常委会同意的任职名单,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或提名任职手续,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选拔领导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干部,可纳入副乡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
        四、公开选拔工作的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拔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公众的全程监督。报考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参加公开选拔的资格,2年内不得提拔任职;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违纪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
     (二)在笔试、面试中有舞弊行为的;
     (三)采取请客送礼、行贿、威胁、欺骗等手段对公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或其他参与公开选拔工作的人员施加影响的;
     (四)用诬告、造谣中伤等手段诋毁、攻击竞争对象的。
       五、公开选拔的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进行。县委成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县公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选拔工作的指导协调。领导小组由邓志洪同志任组长,宋建明、朱常健、禹敏、刘梦兰、贺友良同志任副组长,李振家、李建华、陈建兵、谢玉刚、赵准剑、罗跃勃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建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六、具体要求
     (一)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党组(党委)要广泛宣传发动,把公开选拔的有关精神传达到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干部。
     (二)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党组(党委)要认真组织好本乡镇或单位干部的报名工作,在11月18日下午5:30前将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资料送县委组织部干部组,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三)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党组(党委)要严把资格初审关。对本单位报名的干部要对照资格条件的要求认真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能上报。
     (四)考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1、双峰县2008年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2、双峰县2008年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双峰县公选领导小组 
中共双峰县委组织部 
2008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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